《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17-2020年)》解读

发布时间: 2018-02-02      访问次数: 1605

  一、关于编制原则

  一是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做到规划编制与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有机衔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高校高层次人才、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乡村教师队伍、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全面二孩”政策对我省师资配置影响等专项课题研究,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对症下药,确定发展目标,提出针对性举措。

  三是认真吸收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借鉴广东省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江苏省“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等先进经验做法,充实完善规划。

  四是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先后征求厅有关处室、省教育学院、省普教室、教科所、职教中心等单位意见,召开校长、一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参加的多场座谈会,书面征求9个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88所高校、21所省属中小学和幼儿园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们对文稿予以反复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二、关于基本原则与目标定位

  “只有一流的教师,才有一流的教育”。师资队伍水平决定了教育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按照新的发展理念,提出教师队伍建设必须遵循的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二是坚持协调,促进均衡配置;三是坚持绿色,提升专业水平;四是坚持开放,激发队伍活力;五是坚持共享,提升幸福指数。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和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形成科学规范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教师队伍数量基本满足需求,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基本形成,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广大教师更有责任、更有学识、更有获得感。

  (一)教师数量。据测算,到2020年各学段专任教师总量需达53.47万人,比2016年45.8万增加7.67万人左右。2016年,学前教育在园幼儿151万人,到2020年将达到180万人左右,专任教师需从的7.94万人增加到12万人,需增加4万人左右,这是未来几年教师需求增长幅度最大的学段;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将从414万增加到474万,但从全省看目前部分山区市教师总量还存在超编现象,到2020年教师总量需增加2万人左右,关键在于落实跨区域编制调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教师总量约需增长2万余人,主要是适应新高考选课走班教学需要,以及中职编制标准的落实。高校、特教学校教师数基本持平。

  (二)教师学历。根据基础教育要达到东部11个省市中上水平,学前教育园长、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要力争从80.35%、69.36%提高到100%、90%;小学力争基本普及专科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力争从46.37%提高到60%;初中本科学历力争从87.24%提高到100%;高中、中职教师研究生以上比例目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5.41%、5.65%,力争提高到8%、10%;高职院校研究生以上教师比例力争从48%提高到70%;普通本科高校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力争从30.03%提高到40%。以上指标经过努力应该能够实现。

  (三)学前教师持证率和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2016年,公办园基本实现教师持证上岗,民办园教师持证率还较低,到2020年,民办园持证上岗率力争达到70%,但由于目前教师资格实行国考以及民办师资大多是中职学校毕业,要实现这一目标存在一定难度;中职、高职“双师型”教师比例要从58.89%、46.78%提高到75%、85%;本科高校具有半年以上境外学习经历教师比例要从12%提高到20%。

  (四)教育人才发展指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名师名校长、省学科教学带头人等名优骨干教师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比例达1%,力争每个县(市、区)中小学主要学科至少有一名以上省级骨干教师。高校新增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300名左右。

 三、关于主要内容

  规划分析了我省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围绕目前我省教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七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发展基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等四部分。

  (一)发展基础。总结“十二五”以来的成绩,全面研判今后几年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深入分析队伍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按照新的发展理念要求,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以全面持续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乡村教师、“双师型”教师和高层次人才队伍为重点,以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推进教师培养、遴选、培训、管理一体化建设,造就“四有”好老师,为我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支持。

  (三)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加快构建福建版“二元制”现代职业教育,着力加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及应用型本科建设,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等教育改革发展总体要求,提出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1.全面加强师德建设。重点是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营造优化师德建设环境。重在突出实效性,围绕师德建设短板,解决好“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大问题,将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贯穿教师培养、岗前和之后培训、管理全过程。突出针对性,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职,构建长效机制,建立教师信用档案,将师德失范行为关进制度“笼子”,遏制违反师德行为发展。突出示范性,定期开展评先评优工作,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并加大对师德先进宣传力度,促进重德养德良好风气的形成。

  2.推进师范教育健康发展。重点从优化师范教育布局结构、改进师范生招生模式、提升新师资培养层次、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等四方面推进。在优化师范教育布局方面,要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师教育体系。在改进师范生招生模式方面,支持高校办好师范类专业,增强师范类专业招生吸引力,调动学校和学生“两方面”积极性。主要解决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积极性不高、高校举办师范专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要扩大师范生免费教育规模,加强本土化培养;提高师范类专业生均经费拨款标准,提高高校办师范专业的积极性;加大师范生就学支持力度,吸引优秀高中生报考师范专业。在提升新师资培养层次方面,提出扩大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培养规模,硕士研究生层次普通中学、中职学校教师培养规模,扩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校长教师教育博士招生规模。在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方面,提出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开展师范专业认证,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为学校输送优质的师范专业师资。

  3.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按学段对教师补充方式进行谋划。基础教育阶段重点补充学前教育师资,到2020年需补充幼教师资4万名左右,压力较大;另外目前在乡村学校的大多是民师转正教师,未来几年正值退休高峰,补充的另一个重点是乡村教师。具体做法上:对中小学(幼儿园),将完善新任教师统一招聘制度,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灵活多样的补充教师新机制,切实解决好人员不足和结构性缺编问题;对职业院校,将建立从行业企业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的“绿色通道”,逐步使一半的职业院校新补充教师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推进校企之间人员互派互聘;对高校,重点在于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特别是围绕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需求,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并探索实施高校不纳入编制管理,形成更加高校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

  4.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中小学教师重在抓全员、补短板、抓名师三个层次,按照“面向全体、高端引领、倾斜乡村、注重培青”为基本思路,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抓全员方面,提出建立中小学、幼儿园专业发展攀升体系,完善中小学校长培训制度,建立非师范生进入教师队伍入职统一培训制度,适应“互联网+”教育需求,加强教师信息应用能力培训。补短板方面,提出乡村教师队伍、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计划,实施初中教师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基础教育“强身壮腰”。抓名师方面,提出实施新一轮名师名校(园)长培养工程,探索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港澳台中小学校长联合培养机制,探索建立校长到发达国家和地区攻读学位、访问学者和跟岗学习的运行机制。抓机构方面,对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创新培训模式提出具体要求。力争通过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5.提升职教师资“双师双能”水平。围绕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瞄准制造强国目标,着眼大国工匠培养,健全校企合作培养培训体系。依托高水平院校、应用型本科、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大中型企业共建50个“双师型”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定期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包括“闽台联合培养”“专业带头人培养”“名师名校长培养”等项目,加快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提升高校人才创新能力。重点抓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实施新一轮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三项计划”、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实施“高校青年英才培养计划”、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完善教师境外进修交流访学制度,提升师资培养国际化水平。

  7.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在创新教师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师职称制度、探索推行管理干部职级制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公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保障民办教师合法权益等7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着力解决目前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瓶颈问题。

  (四)组织实施。从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督导考核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转载自福建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