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编外待遇,启动师范专业认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今年要做这些事

发布时间: 2018-03-14      访问次数: 364

一、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开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新征程

1.全面启动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根据中央《意见》精神,研究起草《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组织召开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落实省委省政府“师资队伍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启新时代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新局面。


2.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根据教育部等国家部委文件精神,制定《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推动教师教育全面振兴;制定师范专业认证实施方案,启动师范专业认证,加强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推动全省教师教育联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健全完善教师教育体系。


3.加强教师源头培养。

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进高校、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教师新机制。强化“三字一话”师范生基本功训练,推进“互联网+”教师培养、“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推动各地与高校联合定向培养“本土化”中小学教师。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

4.完善师德建设制度。

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研究制定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坚决杜绝“课内不讲课外补习”等错误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激发新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


5.树立师德先进典型。

开展“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注重宣传感召,发挥师德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继续组织优秀乡村教师学术休假,鼓励优秀教师长期扎根乡村、服务乡村教育振兴。


三、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提升教师队伍治理能力

6.创新编制管理制度。

推动各地建立跨层次、跨行业、跨部门中小学教师编制调整机制,做好教师编制增量。推动各地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标准,对公办园新进人员试行“人员总量管理”。开展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规范管理研究,规范编外聘用教师管理,落实编外教师待遇,关心编外教师成长。


7.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探索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制订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出台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办法。强化聘期考核与管理,完善教师聘后管理制度。


8.完善教师待遇政策。

开展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调研,力争会同有关部门研制完善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正向激励机制;推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推动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提升教师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四、强化能力支撑,优化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9.完善培训组织管理。

制定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和见习培训指导意见、初中“壮腰”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继续实施乡村校长教师等专项培训,补齐培训短板。深入推进“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遴选建设新一批40个左右名师工作室。联合省总工会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联动体系,扩大县级以上培训覆盖面。加强培训质量监测评估,提升培训质量与效益。


10.强化培训机构建设。

加大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支持力度,加强高校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师培训支撑能力建设。推进县级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认定一批县级标准化教师进修学校,并建成若干所示范校。


11.落实师资精准帮扶。

继续组织实施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闽宁师资对口帮扶、教育援疆“双一百”工程等省际师资帮扶项目。落实教育部等部委《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新增选派185名教师援藏援疆。继续实施省内23个重点县师资“支教跟岗”工作,提升“送培下乡”工作水平,多举措帮扶重点县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五、强化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教师素质能力

12.实施素质提高计划。

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名师名校长培养和工作室建设等项目。探索建设中德教师交流与发展中心。


13.加强双师双能建设。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渠道,加大职业院校企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落实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和技能。继续实施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和台湾全职教师引进与资助计划,深化闽台教育人才合作交流。


六、坚持引育并举,推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14.强化高层次人才建设力度。

适应“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发展新需求,支持高校申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修订“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继续实施高校人才培养和引进“三项计划”,资助一批高校领军人才,支持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国内外访学以及高校骨干管理干部出国研修。


15.提升高校青年教师素质。

研究制订《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推进各高校重视并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与教科研能力提升示范培训,会同省总工会组织第四届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推进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健全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支撑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