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是教育厅的隶属机构,挂靠福建师范大学,负责全省高校教师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总体要求,负责制定实施全省高校师资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全省高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的研究与交流,提供师资培训咨询服务。。
4.负责落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发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进修教师、访问学者招收管理工作。
6.负责开展高校教师培养培训理论和实践研究。
7.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